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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輔導
一、必須嚴格按照申報條件進行申報,不符合條件的材料不得上報。
二、申報材料必須整齊、全面
(一)、委托函、崗位設置統(tǒng)計表、申報簡表(一式4份)必須填寫齊全,加蓋有效印章。抵達初審地點,報送申報材料袋必須按照《申報簡表》順序依次遞送。
(二)、各市區(qū)衛(wèi)生計生局須在審核過的所有復印件上加蓋衛(wèi)生計生局職改辦的印章,如材料較多的,也可以文件形式注明“復印件均與原件相符”。
(三)、材料袋內(nèi)所有資料必須分裝整齊,分裝順序如下:
(請按此順序裝入袋內(nèi),復印件分別裝訂2份)
論文(課題)及復印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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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審表3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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量化表1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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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登記表1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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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職資格證(含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證、注冊證)、聘書(復印件2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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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歷證書、外語證書、計算機證書(復印件2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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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續(xù)教育學分(復印件2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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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榮譽證書、表格(復印件2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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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歷3份(專題報告) |
三、申報簡表的電子版必須準確無誤。尤其注意核對姓名、身份證號、申報專業(yè)、申報資格和專業(yè)代碼,填報數(shù)據(jù)失誤造成的后果自負。
四、嚴格按規(guī)定的時間報送,不得拖延。